称出书社擅用本人的名字、相片,并选用自述体办案条记修改出版“伪书”《陡崖边的辩解》,驰名状师高子程以本人的名字权、肖像权被进犯为由,将该书出书方文明艺术出书社及贩卖方中关村图书大厦诉至法院,需要遏制侵权、赔罪抱歉,并索赔丧失35万元。昨天上午,旭日法院休庭审理该案。据悉,本年4月,高子程中选北京市状师协会会长。
据理解,高子程是驰名刑辩状师,曾为上海市原市委布告陈良宇、最高公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、国家建造银行总行原行长张恩照等多名落马高官辩解。本年4月份,其中选第10届北京市状师协会会长。
昨天上午,高子程自己未出庭,其一位佐理到庭,两原告均摊署理人出庭应诉。法庭的屏幕上播放出《陡崖边的辩解》一书封面。记者看到,该书封面刊有高子程自己相片,下面写有“国家首席刑辩大状师X手记”,且有“高子程着”字样。
原通知称,文明艺术出书社在2010年12月出书刊行《陡崖边的辩解》一书,签名为高子程,封面运用高子程自己相片,封面内页印有具体的作者引见,与高子程小我的身份、经验彻底一致,全书均以榜首人称表述,表露了被告所办案子的经验、接案起因、办案进程及心得领会等,另有对案子的点评以及所谓案子底细的表露。
被告方称,高子程自己从未写过《陡崖边的辩解》一书,也未写过任何所谓的“办案手记”,更是从未受权或答应文明艺术出书社以其名义签名并出书任何册本,从未受权或答应该出书社运用其小我肖像。被告称,《陡崖边的辩解》一书彻底是文明艺术出书社混充其名出书刊行的“伪书”。
被告以为,文明艺术出书社已重猛进犯了高子程的作品权、名字权和肖像权,而中关村图书大厦发售该书,也一样组成侵权,故诉请法院判令两原告立刻遏制贩卖、收返梢毁、公布抱歉,并抵偿关联丧失29.8万元和精力侵害安慰金5万元。
庭上,文明艺术出书社一方辩称,该书的出书是在和高子程商谈了10周后,同高子程告竣了一起的出书动向后才出书的,高子程自己很忙,没偶然刻写,是其明白赞成由作者石舟对其所办过的案子材料停止编纂的。
文明艺术出书社称,该书首要内容是高子程署理过的案子,选用自述体写作伎俩,以是才有高子程很多的辩解词,而且该书也为高子程签名,故没有进犯高子程的关联权柄。
文明艺术出书社的一位作业人员称,高子程自己曾在出书条约上具名,故该书作品权应归石舟和高子程。但该争议呈现后,石舟抛却稿费后分开,故请法院予以核实。
中关村图书大厦辩称其仅仅该书的贩卖方,且图书来历战争台正当,故其没有侵权,也不该承当法令责任。
该案没有当庭宣判。(记者张淑玲)
(来历:京华时报)